近日,世界貿易組織(WTO)公布了一份來自歐盟(EU)的法規草案,該草案旨在制定有關食品接觸再生塑料新規則,附于WTO21-9180號文件中,并在G/SPS/N/EU/524號文件中公布,其中包含以下重要內容:
· 說明再生塑料材料和產品的范圍及其來源;
· 制定食品接觸再生塑料投放市場的規定、食品接觸再生塑料回收工藝的規定、以及食品接觸再生塑料的使用規定;
· 對適宜的回收技術的規定;
· 要求再生塑料材料和產品在投放市場時必須符合一系列標準,這包括成分要求和歐盟第10/2011號條例“食品接觸用塑料”(2020年9月合并版)第二章和第五章的要求,這些規則不適用于再生塑料材料和產品中潛在的殘留污染;
· 產品說明書、使用指引或標簽需詳細說明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;
· 詳述對塑料廢棄物管理經營者的要求,包括廢棄物收集、去污、再生塑料的后續處理和使用、回收計劃的執行;
· 規定并列出開發新回收技術的標準;
· 要求回收商提供合規聲明(即DOC,見法規草案附件III的A部分)。
如該法規草案獲得通過,將廢除(EC)282/2008號“食品接觸再生塑料”條例(2015年10月合并版)。根據世貿組織的通知,建議該法規草案:
·2022年6月15日通過;
·2022年6月30日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(OJEU)上發表;
·2022年7月20日生效(在OJEU公布后20天)。